为了认真执行财政部、教育部关于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好,管理好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2014年国家助学金的管理,使用及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望遵照执行。
一、成立助学金发放领导小组:
组长:魏文
副组长:李智
成员:肖玉梅 胡开顺 陆文生 赵鹏司
贺泽文 谭文明 杨汉亮 魏新莲
二、工作原则:
实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严格按国家政策办事,按程序办事,实行专款专用,专帐核算,专人管理,接受审计检查和社会监督,真正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。
三、第一批助学金发放实施办法:
1、我院第一批助学金人平350元,在校学生用于生活费,校外实习学生发放现金。
2、学生个人助学金银行卡统一由学院管理,以便今后陆续到位,陆续充值,在校学生根据国家实行生活补助的原则,将助学金充入学生个人校内生活卡,由学生本人签字后发到学生本人手中。
3、从今天起,请全体学生尽快到食堂购置校内生活卡,交给各自班主任,交给各自班主任,然后由班主任老师将学生卡号登记(办卡必须使用个人真实姓名,不得代办,不得转用,按先后顺序充到院财务进行充值。(请二部主任安排各班先后顺序。)
4、办卡及发放时间:
西校区在校学生:2月27日——3月5日
南校区在校学生:3月6日——3月10日
校外实习学生:4月10日——4月25日(学院将先后派专人送到各自实习单位)
5、发放助学金是一项严肃工作,每个学生,每个老师,每个班级必须认真对待,严谨操作,要做到准确无误,万无一失。
哈尔滨商务专修学院 2014年2月25日